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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是企業(yè)管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黨組織建設:確保黨組織在企業(yè)決策中的核心地位,強化黨的理論學習和組織生活的規(guī)范性。
2. 廉政教育:定期進行廉政教育培訓,提高黨員的廉潔自律意識,增強防腐拒變能力。
3. 監(jiān)督機制:建立有效的內部審計和監(jiān)督機制,防止權力濫用和腐敗行為的發(fā)生。
4. 問責制度:對于違反黨風廉政規(guī)定的行為,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度,確保制度的嚴肅性。
5. 公開透明:強化信息公開,提高企業(yè)運營的透明度,接受內外部的監(jiān)督。
內容是什么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的具體內容涉及:
- 黨員行為準則:明確黨員的行為規(guī)范,強調廉潔從業(yè)、公正公平,禁止任何形式的貪污、賄賂。 - 決策程序:規(guī)范重大事項決策流程,確保決策公開、公正、公平,防止暗箱操作。 - 財務管理:強化財務監(jiān)管,嚴格執(zhí)行財務審批制度,防止資金濫用。 - 人事管理:建立公正的用人機制,防止任人唯親,確保人才選拔的公平性。 - 投訴舉報:設立專門的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員工參與監(jiān)督,及時處理違紀行為。
規(guī)范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的實施需遵循以下規(guī)范:
1. 制度的全面性:覆蓋企業(yè)運營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留盲點。
2. 執(zhí)行的嚴格性:對違反制度的行為零容忍,嚴格執(zhí)行問責。
3. 持續(xù)性:制度應隨著企業(yè)發(fā)展和環(huán)境變化不斷更新完善。
4. 參與性:全員參與,形成良好的廉潔文化氛圍。
重要性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的建立與執(zhí)行,對于企業(yè)來說至關重要:
1. 保障公平:通過制度約束,保證企業(yè)運營的公平公正,提升企業(yè)形象。
2. 提升效率:減少因腐敗和不公造成的資源浪費,提高運營效率。
3. 保護員工:保護員工免受不公平待遇,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工作積極性。
4. 防范風險:有效預防法律風險,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和穩(wěn)定發(fā)展。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是企業(yè)健康發(fā)展的重要基石,對于構建清廉、高效的企業(yè)文化,促進企業(yè)長遠繁榮具有深遠影響。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范本
第1篇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范本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zhí)行《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全面落實“____”的思想,不斷提升每個教職工拒腐防變的能力,從而實現(xiàn)人人廉潔自律的目的,特制定帶河二小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一、成立以校長負總責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領導小組;
二、加強政治學習,認真落實“____”和_中央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特別是中央紀委第六、七次全會上作出的各項新規(guī)定,從思想上構筑反腐倡廉,拒腐防變的防線;
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民主評議工作,做到應參加的民主生活的人數(shù)達100%,應參加自查自糾的人員達100%,并做好相關記錄;
四、扎實開展糾風專項治理和執(zhí)法監(jiān)察,效能監(jiān)察工作,認真貫徹“五條禁令”,杜絕“三亂”現(xiàn)象出現(xiàn);
五、認真受理來信來訪,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六、繼續(xù)落實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八條規(guī)定;
七、合理利用學校經費,嚴格執(zhí)行“帶河二小后勤管理制度”,加強對學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監(jiān)督;
八、充分發(fā)揮紀檢監(jiān)察干部作用,支持紀檢監(jiān)察干部秉公辦事,讓紀檢監(jiān)察干部參與學校重大事項的決策。
第2篇 黨風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為了保持清正廉潔,防止腐敗,強化自我約束機制。根據(jù)市縣有關廉政建設規(guī)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經全體同志充分討論,建立如下廉政制度:
一、要甘當公仆。全體工作人員要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熱愛本職工作,繼續(xù)發(fā)揚密切聯(lián)系群眾,艱苦樸素,廉潔奉公的優(yōu)良作風,不搞特權,不謀私利,多作貢獻。
二、要改進作風。全體工作人員要講實效、辦實事,不搞形式主義;要勤儉節(jié)約,不鋪張浪費;不用公款請客送禮;開會不發(fā)紀念品;對上下級和外地客人,按接待標準,積極熱情接待;下鄉(xiāng)應在職工食堂就餐,并按規(guī)定交費;堅持同城不吃飯,下鄉(xiāng)不喝酒。
三、要清正廉潔。全體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不得利用權力為子女親屬安排升學、就業(yè)、參軍、提干、晉級;不得利用職權索賄;不把職權范圍內的工作變?yōu)橛袃敺?嚴格按照小汽車管理辦法使用小汽車,因私用車要按規(guī)定付費;嚴禁貪污、挪用公款。
四、要政務公開。全局性的工作,如年度計劃、年度工作安排、經費開支、評選先進職工、獎懲等重大問題,應廣泛征求意見,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必要時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討論決定問題時,涉及的有關人員應該自覺回避。
五、要嚴格考核制度。平時的考核,由紀檢組負責考核;作為評選評優(yōu)的重要內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年終總評。
第3篇 第二中學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第二中學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1、黨總支(黨支部)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目標責任之中,落實具體目標任務、職責和保證措施。黨員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執(zhí)行各項黨風廉政建設的規(guī)定。
2、堅持黨員黨風教育制度。黨總支(黨支部)按規(guī)定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并采取學文件、聽報告、觀看電視、錄像片等形式對黨員進行黨風教育,對不參加活動的黨員嚴格按照黨紀黨規(guī)和考勤制度等進行處理。
3、堅持辦事公開。黨內重大問題的決策,注意聽取和征求黨員的意見;直接同群眾利益相關的工作,只要不違犯保密紀律,要認真實行辦事制度公開化,接受群眾監(jiān)督。
4、加強黨內監(jiān)督。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認真遵守黨章、《中國___黨內監(jiān)督條例》、《中國___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和各級黨委、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通過嚴格黨員的組織生活,建立和堅持民主評議黨員領導干部、向上級黨組織報告重要情況、群眾來信來訪等制度,加強監(jiān)督。要認真搞好上級對下級、下級對上級和班子內部之間的監(jiān)督。
5、嚴格執(zhí)行黨的紀律。對發(fā)現(xiàn)的黨內問題,認真調查了解,處理結果要公布于眾。
6、每半年召開一次班子廉潔自律民主生活會,進一步增強班子成員的廉潔自律意識,認真查擺、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4篇 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一、行政工作
⒈不準用公款裝修住房,不準違反規(guī)定購房和建私房。
⒉不準超標準招待來客,應本著小額、從簡、合理的原則到定點飯店用餐。招待標準:一般辦事員為20元/人,科(廠)級為40元/人,處及處以上為60元/人。需提高接待標準,應由分管領導批準,嚴禁鋪張浪費。
⒊不準公款私請。
⒋不準到基層供銷社和下屬等單位亂采亂購物品。
⒌不準讓親戚、朋友承包本單位基建工程,嚴格執(zhí)行審計,驗收制度。
⒍不準私分和濫發(fā)錢物。
⒎不準對來信來訪和群眾舉報不辦、不查,并要實行 專人登記、領導批辦,承辦結果公布的工作制度。
⒏不準用公車學駕駛和公車私用,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二、干部、人事工作
⒈不準以其它形式代替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
⒉不準以私人感情處理人事關系,人事安排由黨組研究決定。
⒊不準末經考察和上級批準調進干部。
⒋不準不經組織批準將配偶或直系親屬安排在本單位工作。
⒌不準泄露醞釀討論干部任免的情況。
⒍不準在選舉中違反黨的紀律和法律法規(guī)。
⒎不準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
⒏不準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封官許愿,打擊報復,營私舞弊。
⒐不準拒不服從上級組織派進和調出干部的決定。
三、專賣管理
⒈不準違反《煙草專賣法》和有關法規(guī)查處案件和造假證件。
⒉不準坐支、截留、挪用,擅自處理罰沒款,罰沒款由財務部門專立賬戶,專賣管理費用嚴格執(zhí)行??顚S弥贫?。
⒊不準違反規(guī)定將罰沒煙、收購煙擅自處理。
⒋不準接受辦證(案)單位和個人的錢、物和請吃。
⒌不準專賣管理人員在執(zhí)行公務中徇私舞弊泄露案情。
⒍不準越權審批案件,上報案件需經審批小組討論決定。
⒎不準一人辦理舉報獎,協(xié)查獎手續(xù)。
四、業(yè)務工作
⒈不準以煙謀私,以權謀私,以崗謀私。
⒉不準在自己家里洽談業(yè)務、簽訂協(xié)議或合同。
⒊不準批供卷煙多人簽字,實行一人審批,統(tǒng)一價格。
⒋不準違反規(guī)定擅自確定卷煙價格。
⒌不準在業(yè)務活動中收受禮金、禮品,無法謝絕的要如實上交,所收錢物由辦公室入帳管理。
⒍不準擅自以公司名義為外單位和個人作經濟擔保。
⒎不準搞賬外利潤,卷煙購進和銷售做到如實入賬,經營利潤如實反映。
⒏不準為系統(tǒng)外單位、個人違章購進卷煙提供任何條件,包括出借賬戶、合同、準運證、介紹信、工作證、資金等。
⒐不準個人侵占和挪用單位在業(yè)務往來中的回扣費、好處費和貴重禮品。
⒑不準在“三產”企業(yè)中的兼職干部領取承包合同規(guī)定以外的報酬。
⒒不準“三產”企業(yè)違反規(guī)定到外省經營卷煙批發(fā)業(yè)務。
⒓不準動用“三產”資金為煙草公司辦事情。
五、財務工作
⒈不準違反財經紀律;
⒉不準做帳外帳;
⒊不準拖欠稅款,個人所得稅按月代扣上交;
⒋不準報銷超越審批權限的單據(jù);
⒌不準違反上級規(guī)定報銷通訊費用;
⒍不準挪用公款或末經批準借款;
⒎不準干部、職工拖欠公款,出差借款返回后三天內結清;
⒏不準報銷因工作失職被審查機關的罰息、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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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c中醫(yī)院黨風廉政和行業(yè)作風建設預警制度
中醫(yī)院黨風廉政和行業(yè)作風建設預警制度
為加強醫(yī)院黨風廉政和行業(yè)作風建設,從源頭上防止腐敗問題的發(fā)生,做到早預防、早發(fā)現(xiàn)、早提醒、早糾正,制定預警制度。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業(yè)務。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實行“一崗雙責”。
二、各科室設立行風監(jiān)督員,協(xié)助科主任、護士長抓好行風建設。負責宣傳教育、檢查督促、預警報告,案件協(xié)查等工作。
三、重點科室、重點崗位嚴格工作流程,不斷完善制度。
四、堅持抓好宣傳教育,利用班子會、院務會、黨員支部大會、科室會組織干部職工學習,院刊及時報道相關信息。
五、做好院務公開工作,及時公開有關內容。
六、對發(fā)現(xiàn)違反廉政規(guī)定和行風制度的苗頭,科主任、護士長、行風監(jiān)督員應及時對其教育,對經教育仍無改進者,科主任、護士長有權采取及時措施,杜絕問題的發(fā)生。
七、醫(yī)院組織定期檢查,聽取科室匯報,查找問題。
八、對領導干部出現(xiàn)的苗頭問題,主管領導及時談話提醒,督促糾正。對不進行糾正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做出處理。
第6篇 關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集中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
關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集中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
公司各黨支部、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強化黨員干部的紀律規(guī)矩意識,公司紀委決定,在公司全體黨員干部中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集中宣傳教育活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實業(y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會議精神,扎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通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集中宣傳教育活動,認真組織黨員干部學習貫徹黨紀黨規(guī)和實業(yè)、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和紀律規(guī)矩意識,促進黨員干部知規(guī)明紀,嚴守紀律規(guī)矩和有關制度規(guī)定,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宣傳教育活動要以加強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為主線,強化黨員干部隊伍作風建設,著力打造一支勤政廉政的黨員干部隊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為實現(xiàn)公司新跨越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二、教育內容
重點圍繞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新修訂的黨規(guī)黨紀進行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中國___廉潔自律準則》《中國___紀律處分條例》《中國___問責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___黨內監(jiān)督條例》等黨規(guī)黨紀;重點圍繞公司近年來印發(fā)的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進行宣傳教育,主要包括:公司紀委工作報告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管理標準》《廉政談話管理標準》《投訴舉報問題線索處置管理標準》。
三、活動方式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集中宣傳教育活動為期一個月(10月8日-31日),主要通過以下五種方式開展。
(一)至少開展一次集中學習教育。公司各黨支部要組織支部所屬黨員干部全面系統(tǒng)學習黨紀黨規(guī)和公司有關廉政制度,促使黨員干部真正將紀律規(guī)矩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至少講一堂廉政教育黨課。各黨支部書記或支部委員要通過學習培訓、組織生活會等方式,圍繞學習貫徹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給黨員干部上廉政教育課。
(三)至少開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動。公司紀委通過組織黨員干部參觀廉政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開展集中警示教育,促使黨員干部拒腐防變、警鐘長鳴。
(四)至少組織一次黨規(guī)黨紀知識測試。公司紀委將組織開展一次黨規(guī)黨紀知識測試,促使黨員干部把紀律規(guī)矩刻印在心上。
(五)至少制作一期廉政制度宣傳展板。公司紀委將充分利用現(xiàn)有宣傳載體,用通俗易懂、鮮明生動的方式,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的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黨支部要把宣傳教育活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發(fā)揮好支部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支部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帶頭參加活動,確?;顒釉鷮嶉_展。
(二)務求活動實效。公司各黨支部要圍繞宣傳教育活動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富有特色的宣傳教育活動,切實增強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營造濃厚氛圍。公司各黨支部要及時總結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效果,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宣傳教育氛圍。
2023年10月8日
第7篇 交通局黨風廉政建設誡勉談話制度
交通局黨風廉政建設誡勉談話制度
根據(jù)中國___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和《肇慶市交通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黨風廉政建設實施誡勉談話制度,主要是對有輕微違紀行為或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進行談話、誡勉教育,達到提前打招呼、及時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二)誡勉談話要嚴格要求,指出其存在問題,分清是非責任,督促整改,幫助其吸取教訓,防微杜漸,使談話對象少犯或不犯錯誤。
(三)對黨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誡勉談話:
1、未能很好地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潔自律有關規(guī)定,情節(jié)較輕,未達到追究責任的;
2、群眾反映某方面問題較多,經過組織調查核實雖未發(fā)現(xiàn)有違法違紀問題,但有必要提請今后加以注意的。
(四)對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人在責任范圍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誡勉談話:
1、不嚴格執(zhí)行《廉政準則》有關規(guī)定,不履行或不嚴格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節(jié)較輕的;
2、單位或個人出現(xiàn)問題,不按規(guī)定進行報告或不采取措施解決的;
3、職責范圍管理的對象發(fā)生違法違紀問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置若罔聞,不查不問,引起上訪,造成影響較小的;
5、對苗頭性、傾向腐敗現(xiàn)象和群眾舉報問題不及時查處糾正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除實施誡勉談話外還要給予相應的警誡:對情形1、責令作出檢查;情形2、通報批評;情形3、當年度不能評先進、評獎;情形4、通報批評;情形5、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發(fā)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情形6、由考核單位或部門發(fā)出限期整改通知,整改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五)具有上述三、四款所列情形之一,情節(jié)較重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和責任追究。
(六)對黨員、干部進行誡勉談話,通常由紀委書記、副書記、黨支部紀檢委員負責。誡勉談話應先提出擬辦意見,報紀委或支部審批,談話時應做好記錄。
(七)紀委建立誡勉談話檔案,記載誡勉談話的對象、內容等情況。副科以上干部的誡勉談話情況,還應記入其本人的廉政檔案。誡勉談話的情況應視情向有關單位、部門通報。
第8篇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警示教育制度范文
1、把廉政警示教育做為政治學習的重要內容,列入年度干部職工理論學習計劃,認真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有關文件和制度。
2、每年集中開展1-2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動,開展思想紀律作風教育整頓,定期請紀檢監(jiān)察檢察部門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教育。
3、定期組織觀看廉政警示教育專題片,深入開展廉政教育,通過召開各種形式的座談會,利用正反兩方面典型,教育全體黨員和干部職工做到廉潔從政。
4、班子成員根據(jù)各自分工,認真抓好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各項工作,嚴防違_風廉政建設等違法違紀事件的發(fā)生。
5、做到狠抓黨風廉政建設教育不放松,狠抓廉政監(jiān)督不放松,狠抓完善廉政制度不放松,建立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發(fā)展環(huán)境。
第9篇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談話提醒制度
黨 風 廉 政 建 設 責 任 制
為了進一步明確___領導班子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確保黨委、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根據(jù)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___實際,特制定本項制度。
一、責任范圍
1、市__領導班子要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2、領導班子的正職要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責任內容
1、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上級黨委、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狀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計劃,明確責任目標,并組織實施。每年至少召開兩次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問題。
2、積極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不斷增強黨員、干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和廉潔從政、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3、根據(jù)黨和國家黨風廉政建設的政策法規(guī)制度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規(guī)章制度,并抓好落實。
4、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自覺遵守黨的組織紀律,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等規(guī)定選拔任用干部,堅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5、組織召開本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及廉潔從政情況。對領導班子成員在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廉潔行為,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找本人談話,進行批評教育,督促其檢查、糾正。
6、帶頭遵守各項黨風廉政法規(guī)、制度,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jiān)督。嚴格教育管理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防止其發(fā)生違法違紀行為和不廉潔問題。
三、責任考核
1、市__黨組將貫徹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為年度總結或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報上級黨委、紀委。領導干部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和廉潔從政情況,應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來進行。
2、在被考核的過程中,要積極配合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審計等部門開展好考核工作,如實匯報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3、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干部,應追究責任,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處分。
談 話 提 醒 制 度
為了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切實解決黨員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風上出現(xiàn)的問題,促進干部的健康成長和黨風廉政建設,根據(jù)《中國___章程》《中國___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談話提醒制度是黨組織通過信訪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實弄清黨員干部的有關問題,并按要求采取談話提醒的辦法,對提醒的對象進行一種教育和監(jiān)督的制度。
二、談話提醒的對象,是經群眾反映有一定問題或有違紀苗頭及其他需要談話提醒的黨員干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要進行談話提醒。一是群眾來信來訪及舉報發(fā)現(xiàn)問題苗頭時;二是因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受到通報批評時。
三、談話提醒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黨的隸屬關系,實行分級負責的辦法。對__談話提醒由__負責,對機關科部室及事業(yè)單位科級領導干部談話提醒,由__或分管副__負責,對一般干部談話提醒,由分管副__負責。
四、談話提醒的主要內容:遵守和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保持一致;堅持黨員標準,嚴于律已,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自覺遵守黨規(guī)國法和廉潔自律的有關規(guī)定,文明執(zhí)法,廉潔勤政;正確對待崗位和職位變動,端正思想,愛崗敬業(yè);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團結協(xié)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質等方面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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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五、談話提醒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被談話人提出明確的意見和要求,做到批評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簡單粗暴。對黨員干部談話提醒,要事前將談話提醒人談話提醒的內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項進行研究,對反映有違紀苗頭的談話提醒,事前要搞好調查核實工作,談話提醒工作結束后,及時向單位主要領導進行匯報。
六、談話提醒要采取個別進行的方法,要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與談話人談話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護舉報、反映人,談話的重要情況要留有記錄,由被談話人簽字。被談話人對談話提醒要正確對待,對存在的問題要如實說明,認真糾正,對有出入的,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七、談話提醒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是加強黨員干部隊伍建設的主要措施。凡因對黨員干部疏于教育和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不及時談話提醒,而發(fā)生違法、違紀造成嚴重后果的,在追究違法、違紀者責任的同時,要按照《中國___紀律處分條例(試行)》有關瀆職類錯誤的規(guī)定,追究所屬單位領導干部的責任。
第10篇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明確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督促各級干部增強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要求落到實處,根據(jù)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以_理論、“____”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充分發(fā)揮黨內監(jiān)督、組織監(jiān)督、專業(yè)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的作用,真正實現(xiàn)“工程優(yōu)質,干部優(yōu)秀”的工程建設目標。
第三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黨支部統(tǒng)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紀委組織協(xié)調,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原則,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到黨政組織總體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第四條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標本兼治,懲防并舉;立足教育,著眼防范;誰主管誰負責,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強化監(jiān)督,嚴格考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責任分工
第五條 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公司成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黨支部書記擔任,成員包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各部部長。
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增強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和遵紀守法的意識,不斷完善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guī)定及制度。
第六條 黨政組織責任
(一) 黨支部對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并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落實責任分工。
(二) 黨政領導班子要統(tǒng)一認識,齊抓共管,帶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三)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各部負責人和各級干部的黨風廉政情況負責,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處理。
第七條 各部門責任
(一) 按照公司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部署和要求,結合本部門業(yè)務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采取具體措施,確保部門責任制的落實。
(二) 按照鐵道部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業(yè)務管理工作的特點,制定和完善相關的廉政規(guī)定和管理辦法。
(三) 對本部門工作人員經常進行黨風廉政教育,發(fā)現(xiàn)違紀問題及時向黨支部報告,并積極協(xié)助調查處理。
(四) 定期向黨支部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動接受監(jiān)督檢查。
第八條 各級干部責任
(一) 公司黨支部書記對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二)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負重要領導責任;對分管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黨風廉政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
(三) 公司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對分管干部的黨風廉政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
(四) 各級干部對自己的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負有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的責任,對他們的黨風廉政情況負重要責任。
第三章 制度約束
第九條 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xié)調會議制度
(一)會議形式及參加人員
1.黨風廉政建設協(xié)調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
2.公司協(xié)調會議參加人員:公司班子成員和各部負責人。
(二)會議時間及內容
1.由公司黨支部書記主持的定期會議,原則上在每年的7月和12月份召開。主要內容:聽取前一階段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情況匯報,協(xié)調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下一步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部署。
2.其他班子成員結合分管工作,不定期主持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xié)調會議,聽取分管部門承擔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及推進計劃的進展情況并檢查督導落實。
(三)會議程序及管理
1.會前,要提前將會議議題送公司黨支部審閱,經批準后向應參加會議的成員下發(fā)通知,明示會議內容,并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2.會中,各部門將涉及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內容的計劃安排,以及研究制定實施責任追究給予黨紀、政紀和組織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法等,提交協(xié)調會議討論。
3.會后,按照會議研究討論的意見,整理好會議紀要發(fā)至有關領導和部門。
第十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制度
(一)組織領導
公司黨支部書記負責對公司內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檢查考核,檢查考核的對象是各部門,重點是公司副職和各部門負責人。檢查考核工作在黨支部的領導下,由公司班子成員以及公司各部門組成檢查考核組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核內容
1.是否堅持黨支部統(tǒng)一領導,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xié)調會議。
2.是否堅持領導班子成員齊抓共管,部門各負其責,檢查督導分管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及推進計劃。
3.是否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規(guī)定和辦法,并形成工作機制。
(三)具體要求
1.堅持日常檢查與年度考核相結合,自查與上級考核相結合。
2.公司每半年要組織一次自查,每年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向局紀委報告。
3.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對各級干部的業(yè)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使用的重要依據(jù)。
第十一條 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述廉制度
(一) 述廉人員范圍
述廉人員范圍是公司領導班子成員。
(二) 述廉時間及形式
述廉一般安排在次年元月份召開的全體職工大會上進行。
(三)述廉內容
1.貫徹執(zhí)行上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的情況。
2.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及推進計劃的情況。
3.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接受黨內、外監(jiān)督的情況。
4.本人廉潔自律,對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的情況。
(四)具體要求
1.在述廉大會之前,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回顧總結一年來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廣泛聽取黨員、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認真撰寫述廉報告。
2.述廉報告要以書面形式,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地在大會上進行述廉。
3.述廉結束后,要將情況進行匯總報路局紀委。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 黨政組織和各級干部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導致公司或所管部門發(fā)生問題,造成影響的,要追究直接領導的責任。
第十三條 責任追究堅持以下原則:
(一) 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二) 嚴格執(zhí)紀,違紀必究;
(三) 教育與懲處相結合。
第十四條 責任追究的處理方式:批評教育、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yōu)資格、組織處理、紀律處分。
責任追究的處理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十五條 各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責令檢查的處理。
(一) 對自身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范圍不清楚,責任內容不明確,責任意識淡薄,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的;
(二) 不按要求貫徹落實公司和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部署,沒有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分工及推進計劃的,或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生產經營和業(yè)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的;
(三) 對責任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失察或發(fā)現(xiàn)后糾正不力、處理不及時或處理不當、防范不力再次發(fā)生同類問題的。
第十六條 各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通報批評并取消評選資格(或有關榮譽稱號)的處理。
(一) 不認真、不及時處理人民群眾信訪舉報,致使群眾集體越級_,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 違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有關規(guī)定,或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管理教育不嚴,以致發(fā)生不廉潔問題的;
(三) 受到批評教育或責令作出檢查處理后不認真整改的。
第十七條 各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調離工作崗位、責令辭職或免職的處理。
(一) 對群眾反映公司或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問題,不認真解決,嚴重影響穩(wěn)定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 對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的;
(三) 在干部、資金、物資、管理等方面因工作失誤,導致直接管轄范圍內發(fā)生重大案件,使集體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造成嚴重影響的;
(四) 有違規(guī)行為,但情節(jié)輕微,可不追究紀律責任又不宜擔任領導職務的;
(五) 受到通報批評并取消榮譽稱號處理后不認真整改的。
第十八條 各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紀律處分。
(一) 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發(fā)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內的事項拒不辦理,或者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職務處分。
(二) 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選拔任用干部,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職務處分;提拔任用有明顯違法違紀行為人員的,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撤銷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三) 授意、指使、強令下屬人員違反財政、金融、稅務、審計、統(tǒng)計法規(guī),弄虛作假的,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處分。
(四) 授意、指使、縱容下屬人員阻撓、干擾、對抗監(jiān)督檢查或者案件查處,或者對辦案人、檢舉控告人、證明人打擊報復的,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或撤銷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處分。
(五) 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包庇、縱容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處分。
(六) 因工作失職,致使公司和本部門發(fā)生重大路風事件的,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或撤銷職務處分;造成火災、爆炸等特別重大事故,或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給國家、集體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撤銷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造成巨大損失的,加重處分。
第十九條 追究對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紀責任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根據(jù)職責范圍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領導責任。對負有集體責任的各部門,要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實施責任追究要與當事人本身違紀相區(qū)別,防止以處理違紀本人代替追究有關領導責任,或以經濟處罰代替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的傾向。
第二十二條 實施責任追究的工作程序
(一) 凡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的,要由公司黨支部對其進行誡免談話,指出存在問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二) 凡給予組織處理的由公司對其進行通報,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公司綜合部對其進行組織處理。
(三) 凡給予紀律處分的由公司按照路局紀委的有關規(guī)定,履行相應的組織程序,并在有關會議上宣讀處分決定。
第二十三條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負責誰追究的原則。
第二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要將本部門實施責任追究的情況及時報公司黨支部。公司黨支部具體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實施運作、督查督辦和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有關領導責任人員的區(qū)分:
(一) 直接領導責任人員,是指在規(guī)定職責范圍內,對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導致公司或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發(fā)生問題、造成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干部。
(二) 重要領導責任人員,是指在規(guī)定職責范圍內,對自己應管的工作或應由其參與決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導致公司或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發(fā)生問題、造成影響負次要領導責任的干部。
第二十六條 本責任制中所指重大損失和巨大損失的標準:
(一) 造成下列結果之一的是重大損失: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到5萬元;死亡1人或重傷2人至5人;造成嚴重政治影響的。
(二) 造成下列結果之一的是巨大損失(本款所列數(shù)額不含本數(shù)):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死亡2人以上,或重傷5人以上;造成特別嚴重政治影響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本制度與上級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11篇 中學干部隊伍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zz中學干部隊伍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為認真貫徹上級黨委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精神,加強我校干部隊伍黨風廉政建設,根據(jù)天門市委和市教育局黨委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干部隊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
一、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格局
學校干部隊伍黨風廉政建設在黨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書記為我校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校內領導班子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工作制度。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規(guī)定,明確責任范圍,充分依靠黨員群眾的支持和參與,切實發(fā)揮紀檢委員、紀檢干事的作用,將黨風廉政建設列入學校黨政建設工作重點,堅持黨風廉政建設與業(yè)務工作一起抓好,使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到實處。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
1、校級領導及領導成員責任
學校黨政領導班子及領導成員,必須承擔四項責任。即:自律責任、教育責任、。監(jiān)督責任、查處責任。
(1)自律責任:帶頭學習貫徹執(zhí)行***和上級黨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guī)定,做到以身作則、身體力行、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2)教育責任:結合自己分管工作,管好班子,帶好隊伍,認真做好對黨員和教職工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做到警鐘長鳴。
(3)監(jiān)督責任:認真監(jiān)督所管干部和部門的行為,尤其是易發(fā)生問題的環(huán)節(jié)和人員,經常過問,防患于未然。
2、紀檢委員、紀檢專干責任:紀檢委員、紀檢專干在黨委領導下做好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具體工作,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規(guī)定,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黨政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存在的問題,積極進行查處,要積極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宣
傳、學習及其他活動。
3、黨小組長,各處室主任、各年級主任責任:黨小組長、各處室主任、各年級主任為黨小組、本處室、本年級廉政建設負責人。要積極配合學校黨政班子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動了解本組黨員、本處室和本年級成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和工作情況,經常開展廉政教育,及時捕捉敏感問題,敢于向不正之風作斗爭,堅決制止以權謀私,損公肥私等現(xiàn)象,及時向黨組織反映情況,積極配合黨組織開展廉政建設工作。
4、___員的責任:
(1)每個黨員和黨員干部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從維護黨的利益出發(fā),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和學校黨風廉政建設、教師職業(yè)道德的各項規(guī)定,嚴格要求,勤政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要認真學__理論和“____”重要思想,自覺接受黨組織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
(3)本著對黨對人民負責的原則,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敢于向不良傾向作斗爭,發(fā)現(xiàn)情況及時向黨組織報告,并協(xié)助黨組織調查取證,查清問題。
三、工作分工
l、黨委書記:負責全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掌握全校黨風廉政建設的基本情況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情況,抓好黨組織自身建設,督促對黨員干部違紀案件的查處。
2、黨委委員、政工副校長:側重負責政教處員工中層以上干部和班主任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黨委委員、教學副校長:側重負責教學一線干部、黨員、教師的廉政建設工作。
4、黨委委員、后勤副校長:側重負責后勤一線干部、黨員、職工的廉政建設工作。
5、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負責抓好全校敏感部門、敏感事情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學校重要的人權和事權進行監(jiān)督。
四、主要任務
l、及時掌握分管處室、年級及其領導成員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
2、了解掌握分管處室、年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了解黨員干部違法亂紀和不正之風的苗頭和傾向性問題,密切黨與群眾的關系,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困難與問題,針對市場經濟形勢下,黨風黨紀教育方面出現(xiàn)的新問題、新情況、新特點,認真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督促和指導黨風黨紀教育。
3、及時向黨組織匯報掌握了解問題,并指導分管部門解決。
五、具體措施
l、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學校黨委的重要議事日程,學校黨委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認真計劃、部署、檢查和總結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把黨員干部的工作作風和黨風表現(xiàn)狀況作為考核、任用、晉升的重要依據(jù)。
2、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要從自身做起,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規(guī),模范遵守黨的紀律以及有關決定和規(guī)定,做到令行禁止。同時,要保持和發(fā)揚艱苦奮斗優(yōu)良傳統(tǒng),牢記“____”“兩個務必”,密切黨群關系,虛心聽取群眾意見,努力改進工作作風,為群眾排憂解難。
3、進一步健全監(jiān)督約束機制,嚴格學校各項工作制度和有關規(guī)定,圍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自身黨風情況,經常進行對照檢查,認真開好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同時拓寬黨風監(jiān)督渠道,自覺接受上級黨委、紀委的監(jiān)督,接受本單位黨員、干部、職工群眾及社會輿論的監(jiān)督,使我校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
第12篇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談話提醒制度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談話提醒制度
黨 風 廉 政 建 設 責 任 制
為了進一步明確___領導班子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確保黨委、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根據(jù)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___實際,特制定本項制度。
一、責任范圍
1、市__領導班子要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2、領導班子的正職要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責任內容
1、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上級黨委、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狀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計劃,明確責任目標,并組織實施。每年至少召開兩次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問題。
2、積極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不斷增強黨員、干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和廉潔從政、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3、根據(jù)黨和國家黨風廉政建設的政策法規(guī)制度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規(guī)章制度,并抓好落實。
4、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自覺遵守黨的組織紀律,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等規(guī)定選拔任用干部,堅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5、組織召開本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及廉潔從政情況。對領導班子成員在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廉潔行為,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找本人談話,進行批評教育,督促其檢查、糾正。
6、帶頭遵守各項黨風廉政法規(guī)、制度,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jiān)督。嚴格教育管理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防止其發(fā)生違法違紀行為和不廉潔問題。
三、責任考核
1、市__黨組將貫徹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為年度總結或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報上級黨委、紀委。領導干部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和廉潔從政情況,應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來進行。
2、在被考核的過程中,要積極配合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審計等部門開展好考核工作,如實匯報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3、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干部,應追究責任,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處分。
談 話 提 醒 制 度
為了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切實解決黨員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風上出現(xiàn)的問題,促進干部的健康成長和黨風廉政建設,根據(jù)《中國___章程》《中國___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談話提醒制度是黨組織通過信訪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實弄清黨員干部的有關問題,并按要求采取談話提醒的辦法,對提醒的對象進行一種教育和監(jiān)督的制度。
二、談話提醒的對象,是經群眾反映有一定問題或有違紀苗頭及其他需要談話提醒的黨員干部。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要進行談話提醒。一是群眾來信來訪及舉報發(fā)現(xiàn)問題苗頭時;二是因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受到通報批評時。
三、談話提醒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黨的隸屬關系,實行分級負責的辦法。對__談話提醒由__負責,對機關科部室及事業(yè)單位科級領導干部談話提醒,由__或分管副__負責,對一般干部談話提醒,由分管副__負責。
四、談話提醒的主要內容:遵守和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保持一致;堅持黨員標準,嚴于律已,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自覺遵守黨規(guī)國法和廉潔自律的有關規(guī)定,文明執(zhí)法,廉潔勤政;正確對待崗位和職位變動,端正思想,愛崗敬業(yè);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團結協(xié)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質等方面的有關情況。
五、談話提醒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被談話人提出明確的意見和要求,做到批評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簡單粗暴。對黨員干部談話提醒,要事前將談話提醒人談話提醒的內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項進行研究,對反映有違紀苗頭的談話提醒,事前要搞好調查核實工作,談話提醒工作結束后,及時向單位主要領導進行匯報。
六、談話提醒要采取個別進行的方法,要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與談話人談話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護舉報、反映人,談話的重要情況要留有記錄,由被談話人簽字。被談話人對談話提醒要正確對待,對存在的問題要如實說明,認真糾正,對有出入的,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七、談話提醒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是加強黨員干部隊伍建設的主要措施。凡因對黨員干部疏于教育和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不及時談話提醒,而發(fā)生違法、違紀造成嚴重后果的,在追究違法、違紀者責任的同時,要按照《中國___紀律處分條例(試行)》有關瀆職類錯誤的規(guī)定,追究所屬單位領導干部的責任。
第13篇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一、組織全體黨員干部學習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文件、文獻;學習法律法規(guī),不斷提高黨員干部廉政意識,增強廉政觀念。
二、加強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把機關建設成為“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單位。教育黨員干部廉潔從政、依法行政,當好人民公仆思想,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強、作風正、業(yè)務精的機關工作人員隊伍。
三、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干凈干事。杜絕“門難進、人難找、臉難看、事難辦”和“吃、拿、卡、要”的現(xiàn)象,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干凈干事、爭當廉潔從政典范。
四、堅持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原則。要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圍繞決策民主化、科學化的要求,按議事制度、議事范圍、議事原則、議事紀律,形成民主和集中相結合的科學決策機制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科學機制。
五、堅持勤儉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黨員干部在公務活動中,要嚴格財務制度,不準借開會、學習、接待來往客人等事項,用公款參與高消費。
六、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要求黨員干部在行政中要實踐“____”重要思想,保障人民利益,提倡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堅決同腐敗行為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七、要自覺遵守局制訂《辦事公開》、《反腐保廉》、《服務承諾》、《糾正行業(yè)不正之風》的廉政制度。
八、黨員必須嚴格遵守和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違者視其性質和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第14篇 一中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政文化活動制度
城望一中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政文化活動制度
為切實搞好我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政文化活動工作,建設和諧校園,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和學校的穩(wěn)步發(fā)展,特制訂本制度。
一、加強學習。學習的主要內容是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文件精神。學習的方式為分散學習和集中學習相結合。教師集中學習的時間為寒暑的規(guī)定時間和周前例會時間。負責單位為辦公室。
二、落實責任。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副校長、科室(組、支部)負責人、教師個人層層分解責任,一級對一級負責。工會、團委等群團組織從自身組織特點的角度積極落實廉政責任。
三、接受監(jiān)督。全體行政人員要自覺接受全體教職工的監(jiān)督,定期向全體教職工述職;全體教職工要自覺接受學生和家長的監(jiān)督,定期接受學生問卷調查。
四、公開校務。凡涉及收費、招生、人事、職稱、獎懲、學籍管理、財務管理、基建維修、大宗物資采購、關系教職工切身利益和學校領導調整等事項,一律向社會和師生公開。公開方式主要采用會議傳達、信息發(fā)布和校務公開欄張貼等。
五、規(guī)范采購。嚴格實行集體采購制度。食堂、后勤等部門采購物資每次不得少于3人;高三教輔資料的征訂必須遵循學生自愿的原則,嚴禁收取回扣;校服制作必須進行公開競標。大宗物資采購必須通過縣采購中心。
六、開展活動。把活動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開展廉政文化進校園的有效載體。主要活動方式包括:
①培訓類的活動,
②競賽類的活動,
③評論類的活動,
④展示類的活動,
⑤鑒賞類的活動,
⑥編輯類的活動,
⑦評改類的活動,
⑧調查類的活動,
⑨參觀類的活動,
⑩游覽類的活動,
等等。每年的6月份為“廉政文化進校園”宣傳教育活動月,其他時間結合實際經常性地開展活動。
七、完善設施。校園網絡、電視廣播、宣傳櫥窗、固定標牌、活動會場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政文化活動的固定設施,要不斷加以完善,及時加以維修。
八、工作保障。一是組織領導保障。黨政主要領導為本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黨總支成員、行政人員各自負責本部門的工作。二是財力物力保障,學校每年拿出相應的專門資金用于本項工作。
九、工作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師德師風考核。考核依據(jù)《城望縣第一中學師德師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進行。同時對本項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
第15篇 南豐幼兒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南豐幼兒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為更好地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深入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guī)定,按照黨的組織制度,使幼兒園黨政領導干部切實負起責任,推動幼兒園黨風廉政制度建設。
1、認真組織領導班子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抓好“三講”活動,貫徹“三個代表”思想。全年進行教育活動不少于八次。
2、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廉政準則》,不準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參與賭博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大撲克、搓麻將。
3、不以權謀私,不濫用公款吃喝,發(fā)現(xiàn)不正之風和違法問題要嚴肅處理。
4、對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違法不縱容、不包庇。不準在子女、親屬入學上搞特殊。
5、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熱點問題要及時處理。不準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向學生家長索要財務。
6、不準搞公費旅游;不準以任何借口、形式濫發(fā)錢物。
第16篇 ##市##區(qū)委組織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制度
1.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實行分級負責,逐級考核的辦法,部領導班子負責組織領導部領導干部、各科室負責人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考核。
2.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的主要內容:
(1)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斗爭領導機構工作的情況;
(2)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第17篇 p區(qū)機關事管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制制度
區(qū)機關事管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制制度
一、主要領導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確保責任制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相關制度,由鄂留柱副書記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二、 認真安排部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工作。上半年有計劃、有會議部署、有自查、有總結、年終有總結。
三、認真開展民主生活會并實行領導干部述廉報告制度。同時要求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均以書面形式做述廉報告。
四、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嚴禁對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和其他各項工作弄虛作假,嚴禁公款安裝住宅電話、報銷話費。嚴格實行干部職工考勤制度和節(jié)假日領導帶班制度。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鋪張浪費行為。
五、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工作。大力推進政務、村務公開工作,年度責任目標和財務收支情況要進行公開。按要求規(guī)范黨風廉政建設檔案。
六、每月學習一次,《黨章》、《實施綱要》、《_十七大報告》等,并做好學習筆記。
七、優(yōu)化經濟發(fā)展環(huán)境工作:年初有計劃、年終有總結。領導機構健全,認真落實《實施意見》,規(guī)范檔案管理。
第18篇 第十六中學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崗位責任制度
十六中學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崗位責任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各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鹿城區(qū)教育局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規(guī)定,明確我校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成員的崗位職責,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長的崗位職責
1.對本校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對各責任科室、年級段、教研組的黨風廉政建設予以指導和監(jiān)督。
2.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校的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并抓好各項任務的落實。
3.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全校總體工作目標管理之中,做到兩個目標一同制定,兩項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檢查、一同考核。
4.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法律、紀律和職業(yè)道德教育;組織總結宣傳廉政建設典型經驗,弘揚正氣,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帶頭廉潔自律;帶頭自覺遵守《廉政準則》和《廉政守則》以及省、市、區(qū)有關廉潔自律的各項規(guī)定;自覺遵守政治、財經、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和制度,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起模范表率作用。教育各人員支持自己執(zhí)行廉潔自律規(guī)定和廉政規(guī)定,不得利用自己的職務和影響謀取私利。
6.嚴格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召開校務公開工作和廉政工作會議,認真聽取關于校務公開建設、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匯報,加強檢查督促,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制止及糾正,對涉及干部、教師的案件線索和其他違紀違法案件線索的信訪件,要親自閱批、督辦,支持執(zhí)法執(zhí)政部門依法查辦,履行職責。
7.副組長協(xié)助組長開展工作。
二、其他成員的崗位職責
1.在組長的領導下,協(xié)助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具體指導、督促和檢查各相關科室、年級段、教研組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的制定和落實。
2.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發(fā)現(xiàn)和解決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并提出防范措施,主動做好校務公開和廉政建設工作,提出深化校務公開和推進廉政建設建議。
3.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對應當追究責任的,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4.對職責范圍內發(fā)生的違法違紀案件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等問題,如“三亂”、辦公紀律,應及時報告,并組織和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5.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帶頭執(zhí)行廉潔自律、廉潔,如中餐禁酒、禁止炒股和買基金、上班玩游戲打牌、上班qq聊天等。
6.每學期將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及本人廉潔自律情況及時向組長口頭匯報。
7.建立工作臺賬,不斷完善并促進校務公開和廉政建設工作。
第19篇 支隊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支隊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推動支隊黨風廉政建設,健全和落實支隊黨委統(tǒng)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檢監(jiān)察組織協(xié)調、部門分工負責的反腐敗關鍵領導機制和工作格局,根據(jù)上級有關精神,制訂本規(guī)定。
(一)領導和工作機制
1.直屬支隊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在支隊黨委領導下進行,實行黨政領導負責,一級抓一級的領導責任制。日常工作由支隊綜合處組織協(xié)調,執(zhí)法勤務處、財務處等部門分工負責。
2.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由大隊綜合辦公室、一、二、三中隊配合;大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涉案單位配合。
(二)黨政領導干部的責任
大隊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全面負責、副職協(xié)助正職做好有關工作。
(三)職責和任務
1.大隊的黨、政一把手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者,其主要職責和任務是:
(1)認真學習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反腐敗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針、政策和主要決策指示精神,適時作出安排部署。要把貫徹執(zhí)行《中國___黨內監(jiān)督條例》、《中國___紀律處分條例》和禁止奢侈浪費若干規(guī)定作為重點,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2)要把反腐敗斗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提出廉政紀律要求與部署其他重要工作任務同步,并根據(jù)實際需要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制度、辦法,加強廉政機制建設,確實有關部門監(jiān)督執(zhí)行,以增強黨員和隊員為政清廉的自覺性,防范、制約腐敗問題的發(fā)生。
(3)及時了解黨內外政治思想動態(tài),掌握本隊黨風廉政建設狀況,聽取隊員、職工意見,及時解決反腐敗工作的重大問題。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綜合處和督查部門要加強對民主生活會的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
(4)提拔任用領導干部要征求紀委的意見,不能提拔任用不廉潔的干部。
(5)加強監(jiān)督檢查,及時向上級匯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
4.工會是黨委聯(lián)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要重視充分發(fā)揮其民主監(jiān)督的作用,經常了解和聽取隊員、職工對支隊、各大隊黨風廉政建設的反映和建議。
5.綜合辦公室是大隊黨支部、行政領導抓反腐敗工作的職能部門。在支隊黨委、行政和上級部門的領導下,按照黨章和有關規(guī)定,嚴格履行職責,充分發(fā)揮組織、協(xié)調、綜合、指導支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作用。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表彰清正廉潔的先進典型。認真處理信訪舉報,嚴肅查辦違紀案件,定期或不定期向支隊黨委匯報情況。
第20篇 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一、行政工作
⒈不準用公款裝修住房,不準違反規(guī)定購房和建私房。
⒉不準超標準招待來客,應本著小額、從簡、合理的原則到定點飯店用餐。招待標準:一般辦事員為20元/人,科(廠)級為40元/人,處及處以上為60元/人。需提高接待標準,應由分管領導批準,嚴禁鋪張浪費。
⒊不準公款私請。
⒋不準到基層供銷社和下屬等單位亂采亂購物品。
⒌不準讓親戚、朋友承包本單位基建工程,嚴格執(zhí)行審計,驗收制度。
⒍不準私分和濫發(fā)錢物。
⒎不準對來信來訪和群眾舉報不辦、不查,并要實行 專人登記、領導批辦,承辦結果公布的工作制度。
⒏不準用公車學駕駛和公車私用,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二、干部、人事工作
⒈不準以其它形式代替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