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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1) 工作職責和權限,明確每個職位的職責范圍和決策權限;2) 工作流程,描述完成任務的具體步驟和協(xié)作方式;3) 時間管理,規(guī)定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4) 溝通與報告機制,設定信息傳遞和反饋的渠道;5) 員工培訓與發(fā)展,規(guī)劃員工技能提升和職業(yè)發(fā)展路徑;6) 績效評估,設定考核標準和激勵措施。
注意事項
制定工作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1) 充分調研,了解員工需求和實際工作情況;2) 征求各方意見,確保制度的公正公平;3) 制度應具有可行性,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4) 定期審查更新,以適應組織變化;5) 加強培訓,確保員工理解和遵守制度。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含以下幾個部分:標題,明確制度名稱;前言,簡述制定制度的目的和依據;正文,詳述各項規(guī)定;附則,包括解釋權、修訂權等;日期,注明制度的生效和修訂日期。結構要清晰,語言簡潔明了,便于理解和執(zhí)行。
在構建消防工作例會制度時,以上原則同樣適用。制度應強調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明確各部門在應急響應中的職責,規(guī)定例會的頻率、參會人員、議程內容,以及信息記錄和傳達的方式。要考慮消防演練、設備檢查維護等具體操作的規(guī)范,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效地行動。通過這樣的制度,可以強化組織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應對火災等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消防工作例會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工作例會制度
1、社區(qū)(村)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組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社區(qū)消防工組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2、社區(qū)(村)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有成員單位參加的聯(lián)系會議,制定社區(qū)消防計劃,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布置近期消防工組。
3、社區(qū)(村)安監(jiān)(消防)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4、小區(qū)消防工作組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下周工作。
5、每半年召開一次社區(qū)(村)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業(yè)主委員會、社區(qū)(村)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區(qū)單位等通報區(qū)(村)消防建設情況,征求社區(qū)(村)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社區(qū)(村)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第2篇 z步行街轄區(qū)消防工作制度
步行街轄區(qū)消防工作制度
1熟悉使用滅火設備,如有疑問,可詢問上級或同事。
2經常檢查防火設備,如有損壞或失效者,應即時通知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3設法使客戶明了如何使用防火設備,可利用通告、標貼等方式。
4每日當值時檢查天臺、前后樓梯、走廓等走火通道,千萬不允許有阻塞情況。
5制止兒童在公眾地方玩火。
6留意公用電線,如有毛病,應即通知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7勸告拜神的客戶小心燃點香燭,并盡可能制止客戶在走廓燃燒用品。
8如發(fā)現某戶有濃煙冒出或火燒濃味,而又無人開門,應即電119報案,切勿擅自破門而入。
9若發(fā)現火警,即電119報案,同時按動警報通知客戶疏散,在安全情況下使用滅火器或水喉設法施救。
10報案時必須清楚說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物業(yè)公司電話。
第3篇 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一、安全例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二、人員:消防安全小組全體成員。
三、主要的內容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為主。
四、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
五、主要聽取消防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工作下一階段工作。
第4篇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或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員工和附近居民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護中心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頒發(fā)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分二級管理。中心為一級,中心主任是中心消防安全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為被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科室為二級,科室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三條 中心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未盡職責,應追究責任的由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追究。
第四條 對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科室,對該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通報批評。
(一)各二級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之一的:
1、參加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召集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將會議內容傳達到全體職工;
2、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5、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6、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根據消防法規(guī)建立義務消防隊;
8、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9、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10、積極參加公安消防部門和學校保衛(wèi)處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等活動;
11、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12、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三級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違反消防法規(guī)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3、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損壞、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4、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
5、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部門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發(fā)生火災事故后,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反映火災情況、推卸責任的。
第五條 違反消防法規(gu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yè)或停止有關活動: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開業(yè)的;
(四)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
(五)擅自舉辦大型_、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具有火災危險性的;
(六)營業(yè)場所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七)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的。
第六條 因下列(一)至(七)款行為之一而造成一般火災事故的,視火災經濟損失大小和火災受傷人員的受傷人數及程度,學校對三級消防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并扣除其5,000元以下獎金。
(一)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冒險作業(yè)的;
(二)發(fā)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整改;
(三)防火重點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靜電、雷擊等安全措施;
(四)裝修工程不報審,且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五)過失行為;
(六)不按消防部門或學校保衛(wèi)處下達的《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整改的;
第5篇 村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制度
一、根據年初工作安排,消防安全檢查實行以企業(yè)、戶主自查、自糾為主,互查、抽查為輔的檢查形式。
二、消防檢查原則上對轄區(qū)內的消防重點單位,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一般單位,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對村民住宅,檢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對檢查發(fā)現的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
三、檢查一般由領導帶隊,由村轄區(qū)所在的企業(yè)消防安全員和村、社消防安全員為成員進行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安全用電,安全用火,危險化學品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防火情況,及有否“三合一”廠房現象。
四、在重大節(jié)目,農業(yè)收獲季節(jié)要開展專項消防檢查。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布置的各項專項消防安全整治檢查。
五、檢查要有臺帳,對查出的事故隱忠要限期整改,對一時無法整改的要實行嚴防死守,并作出重大事故隱忠預演方案,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第6篇 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工作制度
1. 消防器材由保安部進行管理,以確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和充足。
2. 各部門、各崗位的消防器材由所在部門負責保養(yǎng),保證消防器材的整潔、完好、美觀。
3. 保安部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
4. 各崗位員工應關心、愛護消防器材,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
5. 非應急情況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
6. 消防器材的準用權在保安部。
7.建立消防器材檔案,按規(guī)定填寫有關記錄,發(fā)現問題按有關制度處理。
第7篇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據《公司獎懲制度》予以獎勵。
1.1 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yōu)秀、工作表現突出的。
1.2 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
1.3 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的。
1.4 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
1.5 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其靈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1.6 被評為公司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個人的,被區(qū)級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評為先進的,以及被評為市級先進的。
二、有下列情形(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0元罰款
2.1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自動報警裝置;應發(fā)現而未發(fā)現,應報告而未報告;
2.2 對消防器材不實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潔不好影響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災事故的。
2.3 不按操作規(guī)定,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2.4 未經消防局批準而擅自進行擴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審要求而被責令拆除的。
2.5 因違反制度、職責、程序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2.6 發(fā)生火災后,因不報告而延誤火災的。
2.7 人為原因造成火災的。
2.8 違反消防規(guī)定、程序、職責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2.9 消防設施、器材發(fā)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應上報而未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 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0-500元罰款
3.1 員工攜帶危險品或其他禁品進入禁火區(qū)的。
3.2 廠房內吸煙的。
3.3 不聽從或侮辱檢查者的。
3.4 違反動火審批制度,擅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的。
3.5 不按公司消防部門規(guī)定的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3.6 檢查中,發(fā)現明火或明火作業(yè)(電焊、氧焊)無動火手續(xù)而不制止的。
3.7 發(fā)生火災未及時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滅火災,人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應急出口不暢的。
3.8 對本單位、崗位發(fā)生的火災或起火事故隱瞞不報(含事故發(fā)生后第二天不報)的。
3.9 因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而造成火災事故但損失不大。
3.10 違反動火、用電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3.11 非專業(yè)人員,私自亂拉施工電源線、照明線、安裝電器設備或因此造成事故引起火災,但損失不大的。
四、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400元的罰款
4.1 未向消防部門辦理申請、登記,私自使用、安裝大功率電爐等電器;未能按照上級消防機構和公司消防部門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見進行及時整改的。
4.2? 裝修、改建、擴建、明火、用電未經審批而動工的。
4.3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進行作業(yè)的。
4.4 未按制度、職責、程序辦事,影響消防工作的。
第8篇 微型消防站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fā)生火災的;
3、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4、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5、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并在考核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并負責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崗位培訓、防火巡查制度未落實、未按規(guī)定記錄的;
2、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失后隱瞞不報的;
3、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4、發(fā)生火災時,撲救火災不利或疏散人員不及時;
5、故意隱瞞火災事故,或者發(fā)生火災時,故意拖延或不及時報警;
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
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第9篇 消防安全檢查和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一、醫(yī)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對醫(yī)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制度,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fā)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fā)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禁止吸煙區(qū)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醫(yī)療、教學、生活、辦公等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guī)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guī)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guī)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guī)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第10篇 龍城社區(qū)消防工作會議制度創(chuàng)消防安全示范社區(qū)制度
雅苑社區(qū)創(chuàng)消防安全示范社區(qū)制度:消防工作會議制度
雅苑社區(qū)消防工作會議制度
一、社區(qū)應定期組織召開社區(qū)消防安全聯(lián)席會議和日常工作會議,討論決定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社區(qū)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二、社區(qū)消防安全聯(lián)席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總結年度消防工作,表彰消防工作先進單位,部署下一年度工作要求和目標。
三、社區(qū)居委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可與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一起召開),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學習消防法律法規(guī),部署階段性社區(qū)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五、每逢重大節(jié)日或特殊時期,社區(qū)居委會應專門開會研究部署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工作內容。
六、年初的社區(qū)消防工作會議應討論決定全年社區(qū)消防工作計劃,年底應對全年社區(qū)消防工作進行總結,獎勤罰劣。
七、每次社區(qū)消防安全工作會議有關成員應準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會議應指定專人作好會議記錄。
第11篇 公司企業(yè)消防工作制度
公司(企業(yè))消防工作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zz公司的消防工作,減少火災隱患和消滅災害性事故,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據《消防法》的規(guī)定,結合zz公司的工作特點,制定如下安全消防制度:
一、成立zz公司防火領導小組,由zz公司安全保衛(wèi)部部長趙江任組長,組員由安全保衛(wèi)部人員兼任。在消防工作中切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定期組織學習,提高認識。通過學習《消防法》,使公司各部門同志認識到預防火災的重要性以及發(fā)生火災所產生的不良后果。
三、切實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部門要積極開展自查與協(xié)查相結合的工作方法。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及時發(fā)現火災隱患和苗頭并限期整改。
四、在重點防火部位于財務部、采購部、技術部、營銷部、倉庫和走廊內要各放置1―2具滅火器,并做好保養(yǎng)。消防栓的水龍帶要定期晾曬。
五、安全保衛(wèi)部要會同公司副總定期對公司各部門員工進行消防及火災自救培訓,使之做到“三懂”、“三會”,并對突發(fā)事件能及時、妥善處理。
六、安全保衛(wèi)部要會同各部門消防小組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fā)現損壞和老化過期的要及時更換。
七、要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各部門嚴禁在消防通道、樓梯和走廊內堆放雜物。
八、各部門工作人員要按規(guī)定使用辦公電器,禁止超負荷用電,特別是熱水器和空調的使用,下班后要正常關閉。
第12篇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格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據《公司獎懲制度》予以獎勵。
1.1 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yōu)秀、工作表現突出的。
1.2 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
1.3 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的。
1.4 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
1.5 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其靈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1.6 被評為公司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個人的,被區(qū)級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評為先進的,以及被評為市級先進的。
二、有下列情形(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0元罰款
2.1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自動報警裝置;應發(fā)現而未發(fā)現,應報告而未報告;
2.2 對消防器材不實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潔不好影響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災事故的。
2.3 不按操作規(guī)定,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2.4 未經消防局批準而擅自進行擴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審要求而被責令拆除的。
2.5 因違反制度、職責、程序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2.6 發(fā)生火災后,因不報告而延誤火災的。
2.7 人為原因造成火災的。
2.8 違反消防規(guī)定、程序、職責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2.9 消防設施、器材發(fā)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應上報而未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 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0-500元罰款
3.1 員工攜帶危險品或其他禁品進入禁火區(qū)的。
3.2 廠房內吸煙的。
3.3 不聽從或侮辱檢查者的。
3.4 違_火審批制度,擅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的。
3.5 不按公司消防部門規(guī)定的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3.6 檢查中,發(fā)現明火或明火作業(yè)(電焊、氧焊)無動火手續(xù)而不制止的。
3.7 發(fā)生火災未及時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滅火災,人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應急出口不暢的。
3.8 對本單位、崗位發(fā)生的火災或起火事故隱瞞不報(含事故發(fā)生后第二天不報)的。
3.9 因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而造成火災事故但損失不大。
3.10 違_火、用電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3.11 非專業(yè)人員,私自亂拉施工電源線、照明線、安裝電器設備或因此造成事故引起火災,但損失不大的。
四、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400元的罰款
4.1 未向消防部門辦理申請、登記,私自使用、安裝大功率電爐等電器;未能按照上級消防機構和公司消防部門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見進行及時整改的。
4.2 裝修、改建、擴建、明火、用電未經審批而動工的。
4.3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進行作業(yè)的。
4.4 未按制度、職責、程序辦事,影響消防工作的。
五、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300元的罰款
5.1 埋壓、圈占消防設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響和延誤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5.2 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損失而隱瞞不報的。
5.3 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解決不解決或超過整改日期的。
5.4 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災危險的,未造成損失的。
5.5 巡查中,發(fā)現有違反消防安全行為而不制止的。
5.6 發(fā)現在禁煙區(qū)內吸煙或明火而不制止的。
六、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元罰款
6.1 各單位重點部位不落實崗位自查、有關記錄虛假的。
6.2 防火巡查人員部落實巡查職責,有關記錄虛假的。
6.3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抽查不及格或組織培訓、學習無故不參加的。
6.4 不按時參加消防例會的。
6.5 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規(guī)定,被消防部門下發(fā)消防安全違章通知書的。
七、獎懲程序
7.1 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單位予以配合。
7.2 懲罰意見均有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圣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批準。
7.3 懲罰的金額應在當月兌現,獎勵金額每年兌現一次,獎懲結果與工資獎金掛鉤。
7.4 具體懲罰事項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額等內容,報公司安全委員會批準后執(zhí)行。
7.5 員工在受到處罰后,由公司安全委員辦公室開具罰款單,應在5日內到公司財務室繳納罰金,逾期不交者加倍處罰。
八、發(fā)生火災事故處理
8.1 因人為原因造成一般火災的,單位賠償火災事故的全部損失。行政領導班子承擔火災處罰額的50%,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至少承擔其中的50%;其余50%由相關責任人承擔。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和消防機構進行處理。
8.2 發(fā)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單位賠償火災事故的全部損失?;馂牡奶幚戆凑丈霞壪乐鞴懿块T的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第13篇 學校消防工作責任制度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建立學校消防工作包保責任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現制定《學校消防工作包保責任制度》,請認真落實執(zhí)行。
一、建立完善單位消防安全組織機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加強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定期組織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提高員工和義務消防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防控火災能力;
三、落實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對確無能力當場解決的火災隱患應當提高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五、加強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確定專職管理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器材整潔、完好。每年對建筑消防設施進一次全面技術檢測;
六、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加強用火管理,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做好動火作業(yè)前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加強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建立專用庫房,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配備必要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八、制訂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明確分工與責任,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九、切實做好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燃氣、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燃氣、電氣設備應由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第14篇 某飯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fā)生火災的;
3、發(fā)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并在考核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并負責賠償損失;或由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義務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guī)定記錄的;
2、未簽發(fā)動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jiān)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失后隱瞞不報的;
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備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消火栓、滅火器材(箱)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同意變更位置的;
8、消防設施、器材未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yǎng),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衛(wèi)生不潔的;
9、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或未經批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在營業(yè)廳內吸煙或發(fā)現顧客吸煙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火警的;
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
三、以上獎懲由保衛(wèi)部門負責提出意見,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并將處理結果報有關部門。
第15篇 消防安全、防汛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每年四次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防火、治火。
3、各管理處、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每年四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情節(jié)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管理處、部門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秩序維護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5)每年四次對各配電室各路線頭進行緊固、設備內部進行除塵。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秩序維護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重罰,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季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防汛預案
在汛期雨季為確保小區(qū)和地下車庫的安全排澇,確保業(yè)主的車輛停放安全,保證業(yè)主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根據公司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來關于防汛工作的要求,特制定防汛工作應急預案。
一、成立防汛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逄錦君 電話: 副組長:王增軍 電話: 成員:宋成海 電話:
二、成立防汛工作搶險隊伍,確保安全
指揮:逄錦君
組長:王增軍、趙修奎、于培兵、王德智、宮本芳、馮傳陽
搶險隊伍:各服務中心辦公室人員、工程維修人員、全體秩序維護員
三、防汛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市、區(qū)、物業(yè)辦、公司關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揮各區(qū)防汛工作。實行防汛責任經理負責制,物業(yè)服務中心經理為防汛安全第一責任人,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各區(qū)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fā)性災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區(qū),堅持自保、自救,確保各區(qū)汛期安全。
2、組織足夠的防汛物資,根據出現的險情,提出排險、搶險方案。及時分析匯總汛期中水情和災情,為防汛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3、負責檢查、監(jiān)督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檢查、監(jiān)督防汛物品的準備;確保業(yè)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財產安全,杜絕地下室漫水。
四、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和搶險隊,具體負責各的防汛工作,確保安全渡汛和業(yè)主財產不受損失。
2、及時收集雨情、汛情等情報。做好防汛宣傳工作,提高全體業(yè)主的防汛意識,確保無事故發(fā)生。
3、防汛期間要保障通訊暢通,防汛成員和值班人員做到二十四小時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離崗、脫崗,如遇大雨,經理、管理員、各班班長必須到崗,服務中心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
4、建立安全責任制,各小區(qū)物業(yè)經理是第一責任人,客服主管是地下停車場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應對有車業(yè)主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車輛停放秩序。服務中心應與地下室車輛停放業(yè)主建立聯(lián)系制度,了解有關業(yè)主的通訊聯(lián)系方式,必要時通知業(yè)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
5、物資準備:根據各責任區(qū)實際情況,檢查各排水泵的安全和應急使用情況,充足電量;應備充足把鐵鍬、鎬,以備排洪之需。
6、遇到特大暴雨,應注意雨水情況和有關道路的通暢情況,做好與停車業(yè)主聯(lián)系的準備工作。
7、在險情到來之時,在崗的員工,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對不能按時到崗人員和不認真負責而造成損失的人員實行問責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責任。
8、及時掌握險情,一旦地下室發(fā)生洪澇災害,全體搶險隊員應立即趕到地下室,聽從組長的指揮。防汛期間,若發(fā)生遇險情不報、玩忽職守等情況,造成業(yè)主財產受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9、重點部位加強巡視,工程人員定期檢查設備,確保設施設備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按不同情況啟動相應預案
(一)、第一預案:
當氣象臺發(fā)布暴雨警報時,防汛工作領導組成員全部到位。及時總結防汛信息,通報風情、水情、雨情。個小區(qū)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應急措施,組建防汛搶險隊伍,落實搶險物資。
(二)、第二預案:
當暴雨襲擊或有關部門發(fā)布緊急警報時,防汛領導小組立即召開防汛緊急會議或進行緊急部署。物業(yè)服務中心要把防汛作為壓倒一切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
(三)、第三預案:
遇暴雨突發(fā)性災害天氣時,物業(yè)服務中心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小區(qū)內部和地下室積水情況進行監(jiān)測,及時報告災情,監(jiān)督服務中心有關人員到位、到崗,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確保業(yè)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財產安全。
第16篇 社區(qū)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組建義務消防安全檢查隊伍,目的是通過群防群管,使社區(qū)的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落實與街道安監(jiān)辦簽訂的年度安全責任書各項工作,按年度與社區(qū)內各大經營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要求各業(yè)主與承租者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以促進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
三、對社區(qū)居民和經營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編制工作計劃,在市安全辦和消防部門的指導下采用多種形式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提高社區(qū)居民和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
四、社區(qū)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對社區(qū)開展消防安全巡查。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發(fā)出安全隱患告知書,督促其整改,組織社區(qū)各大經營單位進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檢查,檢查結果定期向鎮(zhèn)安全辦和消防部門匯報。
五、每年至少組織社區(qū)單位進行2次消防演練,通過演練,不斷提高義務消防隊員的滅火實戰(zhàn)水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實際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檔案,通過“月報表”、“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匯報”等形式,向上級管理部門反映社區(qū)消防安全狀況,并做好年度工作總結。
第17篇 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制度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重點崗位工作等自覺接受消防部門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2、平時經常進行消防板報、墻報和宣傳橫幅標語的宣傳,重大節(jié)日開展消防會議等宣傳教育活動;
3、每年的11月9日所在周為學校的消防宣傳活動周,舉辦全員消防演練、消防講座等活動;
4、每學期組織一次義務消防隊和保衛(wèi)人員的消防業(yè)務學習;
5、每月組織對重點部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6、通過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使全員達到三會(會報火警、會組織疏散、會撲救初起火災)。
第18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報告制度
① 報告的內容
a、一般情況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方面包括:專業(yè)會議、廣播、墻報、標語、電影、幻燈、展覽等的次數及受教育的人數。
消防安全檢查方面包括:檢查的次數、參加的人數、發(fā)現隱患數、已整改數、未整改數等。消防器材方面包括:添置、更換器材數。義務消防隊活動方面包括:活動的內容、次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般情況報告,可分月、季、年報告。
b、火災情況。包括火警、火災次數、參加人數、發(fā)現的隱患數、未整改數等。
② 消防安全工作統(tǒng)計上報要求
a、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和火災情況統(tǒng)計,由企事業(yè)單位的保衛(wèi)部門綜合統(tǒng)計逐級上報主管部門,直至當地消除部門。
b、一般火災事故由企事業(yè)單位先用電話報告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填寫報告表,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
c、重大火災事故,企事業(yè)單位要在24小時內,填寫火災報表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告,隨后要寫出有調查、有分析、有處理意見和情況的書面報告,報公安消防部門。
d、消防安全工作的情況報告,必須實事求是,迅速、準確、填寫清楚。
第19篇 消防工作例會制度范本
1、社區(qū)(村)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組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社區(qū)消防工組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2、社區(qū)(村)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有成員單位參加的聯(lián)系會議,制定社區(qū)消防計劃,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布置近期消防工組。
3、社區(qū)(村)安監(jiān)(消防)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4、小區(qū)消防工作組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下周工作。
5、每半年召開一次社區(qū)(村)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yè)管理企業(yè)、業(yè)主委員會、社區(qū)(村)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區(qū)單位等通報區(qū)(村)消防建設情況,征求社區(qū)(村)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社區(qū)(村)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第20篇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度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學校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范學?;鹁?、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
2、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法人代表)擔任;
成員由各年級班主任組成。
3、學校全體教即員工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教職工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知識數育和學?;鹁?、火災預防管理工作。
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和工作計,使之與學校發(fā)展相適應,定期檢查、部署、協(xié)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有關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3、制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入《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予預案》等規(guī)章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崗位責任。
4、保障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備設施建設和管理。
5、開展常用滅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guī)和常識的學習宣傳,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進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應急教援體系,一旦發(fā)生險情,按《學校防火
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和救援
8、發(fā)生火交事故,協(xié)助調查火災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規(guī)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法規(guī)和常識的學習宣傳,學校負責每期至少1次相關宣教活動,通過影視、板報,宣傳櫥窗、知識競賽及專講座等形式,讓師生了解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了解應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
做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每期一次的相關學習培訓,爭取在公安消防機構指導下算握預防火災常識和撲救初起火交技能。
3、加強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檢查。
學校保衛(wèi)科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期末和期初人及重大節(jié)假日前均應組織全面防火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相關部門,并督促其整改。
4、加強校園防火安全行為規(guī)范管理。
全校師生應做到不玩火,不亂扔煙頭和火種,不損壞、圈占或遮壓消防設備設施,不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校和其他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發(fā)現危害消防安全行為,及時向老師或相關人員報;
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相關人員處理;
發(fā)現火警、火災險情,迅速按規(guī)定找打119報警電話;
進入公共場所注意觀察消防標志,火災來迅速自救逃生。
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度
高都小學2022.2